大馬檳城、台灣鹿港、越南會安傳統店屋生活空間配置之比較

黃蘭翔--台灣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籌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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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大馬檳城喬治市的歷史雖然可以追溯得更早,但是一般都以萊特(Francis
Light)在1786年8月10日,在檳城立起英國國旗為聚落都市發展歷史的起點。
現在的喬治市約有20多萬的人口,每年亦有2百萬人次的觀光客到訪。台灣鹿
港鎮的人口雖與檳城相當,但在歷史發展的時間上卻與越南會安相當,都是起
源於十八世紀後半。會安的居住人口雖然僅有約6萬人口,但是其每年到訪的
觀光客亦不在少數,鹿港的觀光客人次沒有正式的統計數目,卻只能有國內的
觀光客到訪,並且似乎已經不是觀光客到訪的炙熱景點了。

越南會安已經被聯合國教育科學暨文化組織(UNESCO)指定為世界文化資產,檳
城計畫在今年向UNESCO提出世界文化資產登記的申請,鹿港的發展就要坎坷許
多,因為台灣的都市化與工業化,已讓其傳統的都市風貌破壞殆盡,如今不只
是台灣政府與社會沒有此意志,就歷史文化保存之完整性而言,似乎已經被破
壞至完全不可能提出世界文化資產登記申請的程度了。在居民的種族多樣性上
面,檳城最為豐富,包含有主要的馬來人、華人、印度人之外,包括其它來自
歐洲、南北印度、南中國地區,以及日本、菲律賓等等的多民族。會安則以南
中國的華人與越南人為主體,鹿港因為若是的原住民平埔族已被完全漢化,以
華人為主要居住者的城市。如上所述,檳城、會安、鹿港有這些不算小的差異
性存在,但是都是以華人為主體的都市,則是其不變的事實。本文打算以這樣
的相同與相異性為背景,比較這三地的店屋建築之異同。在進入本文論述之先
,必須說明的是:雖然麻六甲、檳城以及新加坡的傳統店屋,可分為shophouse
和terraced house,因為前後的差別在於前者有店鋪功能,後者純為住宅,
因為其在平面空間秩序與結構上有很密切的關係,本文並不特別區分其不同之
處。

二、平面配置與建築結構之異同
(一)檳城
因為本文尚未對檳城的店屋住宅進行全面的調查,僅將於去(2001)年11月16日
至12月4日在檳城所作的觀察,所得的初步心得提在這裡與鹿港、會安之店屋
作大略的比較,以凸顯檳城傳統店屋之特色。

據The Straits Chinese;A Cultural History所言,認為店屋的傳
統可以追溯十八世紀中期荷蘭所統治的麻六甲,在十九世紀初期已經在麻六甲
、檳城、新加坡發展成形,後來傳播至馬來半島其它市鎮。傳統店屋的配置都
是細長條形的建築,面街的寬大概是13-20英呎(約3.3-5.1米),它的進深可以
是寬的兩倍至三倍,麻六甲的古老店屋有長至150英呎(約38米)的店屋。通常
相鄰兩家的店屋擁有共同牆壁。店屋前有騎樓(the five-foot way,五
腳基。台灣稱為「亭子腳」,通常要寬得許多)。

最早的店屋建築是單層木造棕櫚葉屋頂之建築,這種房子仍然可以在今天檳城
的鄉間看到。據說早期的店屋的前面是開放的,僅在夜晚時用木板圍上,私密
的生活則置於後面或是在閣樓上。

檳城在1794年萊特去世之前,萊特將Light Street、Beach Street、
Chulia Street、Pitt Street所圍的範圍,規劃成棋盤格子狀的市區,當
發展超出這個範圍時,僅是無計畫性的蔓延成長,直至一世紀之後才由市政當
局作了較強的都市規劃規範。每當檳城發展擴大市區範圍時,都要面臨改良沼
澤濕地的問題。在十九世紀初期,城市已經發展至Prangin Creek與
Bound Ditch(現在的Transfer Road),這些區域都蓋有密集的二樓店屋,
這個範圍也大概是今天喬治市內之範圍。大部分的早期耐久性的傳統店屋可以
上溯至十九世紀中葉,有一些店屋內部挖有水井,但絕大部分沒有後巷,直至
20世紀前後才新設了店屋的後巷。如今大部分的檳城店屋都是磚造二樓承重牆
的結構,如下就我們的觀察列在後面作為比較之基礎。
照片(一)
照片(二)
一樓
除了做為店鋪的店屋之外,通常一般規模的傳統店屋住宅,進門就是放置神明
桌,桌上通常主祀大伯公,旁側或有祀奉觀音、關公等其它神祉,在神桌右側
(面對桌子的左側)則祀有祖先牌位(照片一);若是規模較大的住宅則在第
一進房屋正廳祀奉神祉,第二進的大廳才祀奉祖先牌位。神桌的背面立有隔板
或是可拆除的透雕的隔扇門,格扇後側為過渡空間,一般可作為起居空間,家
人或客人可座,可以聊天的空間(照片二)。接著是第一個中庭天井,通常置
有盆栽,或挖有水井於此(照片三、照片四),規模較大的房子則置放盆栽,
採光通風,收集雨水的天井,亦扮演為第二進祖先廳前庭之功能(圖一、照片
五)。

其次,一般規模的房子接下來是餐廳與廚房,後面是後院與廁所,接著是後門
;但是規模較大的房子則是祖先廳,從過去的老照片可以確認這個空間與前面
的第一中庭,構成整棟房子的重心,接待客人、宴客,拍紀念照等等活動都在
此進行(照片六)。規模較大的房子還可以繼續往後延伸一進或是兩進(重複
中庭的空間之空間結構)的房子。祖先廳後面可為起居空間,可座可聊,又一
中庭,其旁側為浴室與廁所,中庭之後為廚房與家人吃飯的餐廳(圖一)。
圖(一)
照片(三)
照片(四)
二樓
只有很少的例外或是近來的店屋,才在一樓隔設寢室空間,否則寢室房間一概
都置於二樓。於面街二樓通常作為主臥室,至於一般規模的房子,除了主臥室
之外還用木隔版隔出二至三間的房間,為通風與採光的理由,通常房間都配置
在面臨中庭的旁側,二樓的後側則有戶外平台。如圖一所示,較大規模的住宅
則在主臥室之外還有專屬主臥室的起居空間,過了第一中庭之後,到第二中庭
之間,有一間寢室與屬於這間寢室的起居空間分置於前後中庭旁,其次是戶外
平台。

照片(五)
照片(六)
(二)鹿港
有關台灣鹿港與越南會安的聚落發展的歷史,因為篇幅的問題,不想在此重複
,希望讀者可以參考拙著的〈越南會安與台灣鹿港傳統店屋建築之比較〉。若
比較鹿港與檳城、會安之傳統店屋之都市空間,首先可以指出的是:鹿港的店
屋間的聯繫並非單獨的存在,鹿港店屋的屋頂之組構,形成屋頂步道,作為女
人串門子的通路。它的結構是這樣的:第一進的房屋為一層樓,第二進的房屋
是兩層樓,兩層樓的正面開門,可走上第一進房屋的屋頂,第一進的屋頂通常
為了曬東西,所以將屋頂鋪上尺二磚,若是相鄰兩家都如此作,那麼相連之後
就自成屋頂步道了(照片七、圖二、圖三)。
照片(七)
圖(二)
圖(三)
一樓
關於鹿港的傳統店屋,在此舉出元昌行為例說明(圖四、圖五)。元昌行建築
是屬於四進房屋或是三進的建築,或有爭議。若以三樓的屋頂作為第一進與第
二進的分算法,或可以同意其為前後四進的傳統店屋。就以一、二、三樓的順
序,由前至後介紹其空間的使用機能。一樓的第一進有騎樓,進入正門之後到
第一個樓井,連同第二進的廳堂,聯繫了商業性店鋪與儀式性空間。在第二進
的木格板外,原本或應祭祀有神明,但是目前已不復見。

圖四、鹿港「元昌行」傳統店屋剖面圖。

圖(四)
圖(五)
圖五、鹿港「元昌行」傳統店屋平面圖。

元昌行的樓井欄杆用木作成,並雕有細緻的圖案,這一點與檳城、麻六甲的用
磚砌成,並用石灰塑以裝飾不同。元昌行第一個樓井在三樓屋頂採封閉型式的
天窗,除了擁有一般店屋所有的貨物上下升降的功能之外,亦有採光之功能,
一樓的樓井與二樓的樓井錯開,形成空間與光影、空氣的動態流動之趣味是元
昌行重要的建築特質之一。(照片八、照片九)

照片(八)
照片(九)
過了儀典式空間之後是上二樓的樓梯間,此空間兼有如同檳城店屋在此部分的
起居空間(sitting room)。此起居空間與後面的第一中庭之間用直上三樓的
隔間承重牆,元昌行前後有四道承重牆,檳城、會安的店屋不用橫向承重牆,
只用樓板橫樑承受二樓以上結構重量。這是否因為台灣有地震,以及鹿港較能
保留中國傳統建築之進落院式建築之痕跡,不如檳城與會安較完整地受西方文
化之影響,或是因會安的店屋原是通道式設施所演變而成,所以整棟建築為較
有一整體之特徵有關,這是值得進一步思考的課題。第一中庭處有水井,右側
有日治時期(1895-1945)磚砌的廚房與盥洗空間。(照片十)水井或許是舊有
,但是廚房與盥洗空間應為後建。第三進房屋與第一中庭亦是用磚砌承重牆為
介面。

照片(十)
照片(十一)
第三進的前半部是祭祀觀音與祖先牌位的廳堂,較為特別的是於二樓仍有裝飾
精緻的樓井,這種空間的設計方式加上其前後承重牆的結構安排,還有前後各
有一中庭與排列在其前後進的建築分開,這凸顯元昌行每一進建築之獨立性。
樓井的旁側設有通向二樓的樓梯。廳堂的後側為主人燕息之空間,這種空間的
安排與檳城不在一樓設置寢室空間之作法大不相同。(照片十一)

穿過第三進的後側磚砌的承重牆之後門,進入第二中庭,右側隔有廁所等的附
屬空間。緊接在後的是第四進建築,室內的左側有樓梯通上二樓。第四進建築
,據說是作為染房的工作空間。第四進房屋還有後門通向後院,但如今的元昌
行結束在第四進建築。

二樓
因為元昌行之建築前後上下開了許多的樓井,與設置了許多樓梯,雖然行塑了
每一進建築空間之獨立性,但是變成讓在二、三樓的可用樓地板面積減少。所
以二樓以上的空間顯得狹小侷促。雖然空間狹小但是仍然拘泥於「廳堂」與「
寢室」空間配對的空間想法,所以第二進建築位置之二樓,或是第三進建築位
置,都有「前堂後室」的空間概念之配置。基本上二樓臨街部分為前面店鋪之
倉庫之外,其它的空間都作為寢室房間之用。

(三)會安
會安整體的市鎮比檳城與鹿港小得多(照片十二)。在建築結構上,只要一瞥
越南會安與檳城、鹿港的傳統店屋建築,就能察覺其最不同的地方在於「木結
構」的使用。檳城與鹿港都是以承重牆承重,但是會安的建築卻由木架構承重
,所以有「牆倒屋不倒」的特性。沿兩邊側牆立有列柱,承受建築物之重量。
因這種木結構的特性,亦如實地表現在建築平面上,如圖六所示,兩邊的共同
壁之間有立柱,而且從前至後,整齊排列四列柱。從正面看是三開間的房子,
中間的寬度卻比兩側都要窄;亦可從房子的正面中間一望穿整個房子到後門,
中間有很強的通道性格,房間設於中央走廊的兩側。

照片(十二)
圖(六)
雖然會安受中國福建文化的影響甚巨,其建築結構也如實表現(照片十三),
如圖四陳富街48號第一進建築(越南稱為「前家」)後屋架所表現的結構,但
是其前屋架與第二進建築(越南稱為「後家」)的屋架就要屬於越南順化本土
的建築結構特徵,亦即叉手斜梁的作法。(參考圖六的剖面圖)

照片(十三)
照片(十四)
至於店屋平面空間的機能分配,因為筆者過去並未特別注意,在此僅能借用日
本昭和女子大學所作的研究之結果。友田博通稱確切的傳統空間使用已不可考
,但是整修陳富街48號之前,有12個人6個家庭住在裡面。3個單身漢,另外
有一家庭夫婦兩人加一個小孩(A)、一為夫婦兩人加兩個小孩(B)、還有一
家庭為母親與單一子女的單親家庭(C)。A家庭住在最裡面新蓋的建築部分。
如圖七所示,每個家庭分據各個角落各自煮飯各自生活。
圖(七)
圖七、陳富街家俱配置與居住空間分配圖

若稍作考據,可以推知原有的空間分配:前家為商店販賣處,後家為生活空間
,其間的中庭過廊(越南稱為「橋家」)為帳目會計處理場所。面臨前街道路
的前家,進深第一間為店鋪,第二間為木板牆所圍,是為商品的倉庫所在。於
屋頂下有天花架板,可為貯藏之用。進深第三間處設有祭壇,緊接在後的後屋
架處為接待客人的空間。後家的內側中央位置圍有房間之外,大致上為開敞的
一整體之空間。在中庭一側應為家庭的起居空間。

在越南常有一坪(約3.3㎡)可移動的平台,可作為睡床以及其它用途使用,
一般放於入口處作為寢台使用,根據不同的自然天氣的變化,有時或許搬放於
中庭通風處。白天的前家雖作為商店使用,入夜之後就作為就寢空間也不少。
若為二樓造的會安店屋,前家的二樓通常作為倉庫之用,一般也有貨物上下升
降的樓井,在中央四根柱間所設的祭壇就擺到二樓上去。因為傳統店屋的二樓
建築形式之興建,逐漸就讓傳統店屋的空間使用之秩序瓦解。

三、結論
馬來西亞檳城、台灣鹿港、越南會安雖然都是以華人為主體的城市,但是其發
展的歷史與其移民所定居的原本土地上的原住民文化之不同,這種客觀的外在
條件造成這三個城市的主要住宅,亦即傳統店屋住宅在形式、結構、配置與居
民的生活方式上有所不同。

台灣在福建移民未進入之前,原住民並未形成足以與華人分庭抗禮的文化基礎
,所以後來的原住民被徹底的漢化,鹿港變成幾乎全是華人的居住店屋文化。
但是越南會安其地理位置接近越南順化的皇城故都,亦即越南本土文化之核心
所在地,會安雖以閩南文化為主,但是從店屋的主體結構、空間組構也可以看
出越南文化在店屋住宅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馬來西亞的檳城,則或因發展得
晚,要到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大量的華人才開始進住檳城,當時也正值英
國式殖民統治的興盛期,西方城市計畫先早一步進入檳城,這是在鹿港與會安
所看不到的歷史與文化之背景。另一方面,在所有文化發展之先,有馬來文化
的基礎,甚至今天的馬來文化仍是檳城鄉村的主流文化,所以檳城的華人傳統
店屋也呈現出與鹿港、會安不同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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